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第三方監測01標段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徐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的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已經蘇發改基礎發〔2021〕979號文批準建設,所需資金由建設單位多渠道籌集解決,已落實?,F對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第三方監測01標段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第三方監測的投標。
二、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建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招標事宜。
三、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江蘇省徐州市。
2.工程規模: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線路全長26.2km,共設站19座,含換乘站8座,全線為地下線。新建徐海路車輛段一座;無新建主變電所,與既有線路主變電所實現資源共享。
3.服務周期:自招標人向第三方監測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之日止,影響施工安全的因素消除,監測對象變形趨于穩定后,第三方監測單位可向發包人提交停測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停止相應的監測工作。
4.招標范圍及內容:
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4號線一期工程全線(含車輛段及上蓋)第三方監測,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主體工程、附屬工程、區間工程、聯絡通道以及軌道交通施工影響范圍內周邊環境的全部第三方監測以及提供零狀態普查、現場巡視、應急搶險施工進行加密監測、配合安全風險咨詢管理等服務,具體詳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和工作要求。(注:本次招標范圍不含已實施的南三環站、泰山路站、馱藍山站第三方監測。)
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江蘇省及徐州市有關現行規范的和合同約定,并滿足項目需要。
四、工程標段劃分
本工程按貳個標段招標。
其中:
01標段:4號線一期工程第三方監測,包括橋上村站、橋上村站~第一醫院站、第一醫院站、第一醫院站~湘江路站、湘江路站、湘江路站~礦大南湖校區站、礦大南湖校區站、礦大南湖校區站~泰山路站、泰山路站~嘉和路站、嘉和路站、嘉和路站~南三環站、南三環站~七里溝站、七里溝站、七里溝站~汽車南站站、汽車南站站、汽車南站站~中央活力區西站、中央活力區西站、中央活力區西站~中央活力區中心站、中央活力區中心站(9站10區間);
02標段:4號線一期工程第三方監測,包括中央活力區中心站~中央活力區東站、中央活力區東站、中央活力區東站~土山寺站、土山寺站、土山寺站~喬家湖站、喬家湖站(含1號線與4號線的聯絡線)、喬家湖站~徐海路站、徐海路站、徐海路站~西賀站、西賀站(含聯絡線)、西賀站~楊山路站、楊山路站、楊山路站~景觀路站、景觀路站、景觀路站~馱藍山路站、徐海路車輛段出入線、徐海路車輛段(含上蓋)(7站8區間1線1段);
注:1、發包人有權對上述標段內車站或區間因土建施工標段變化而進行調整,本工程監測單位應遵照執行。
2、因本項目01、02標段均有區間下穿鐵路,鐵路紅線范圍內第三方監測工作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不需要鐵路管理部門審批即可進行監測的部分第三方監測需要進行監測,如市政道路上的橋墩柱等);
3、投標人可以同時參與第三方監測 01、02標段的投標工作,但只能獲得一個標段的中標資格。如果多個標段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同一投標人時,則招標人僅確定其為中標額度最高標段的中標人,其他標段則確定該標段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4、本項目中標單位不得承擔本合同范圍內施工單位委托的監測工作,不得與施工單位存在利害關系。
五、投標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甲級資質(必須包含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分項),且證書合格、有效;
3.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近五年(指2017年7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具有一項類似工程業績,在人員、設備、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擁有完成本工程的能力[類似工程定義:合同金額300萬元(含)以上的與建設單位直接簽訂合同的建設工程第三方監測業績];業績以①合同、②中標通知書或建設單位委托書。二者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僅限于投標人與建設單位直接簽訂合同的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4.項目負責人:具有工程測量或巖土或測繪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5.本項目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6.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7.投標人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9.投標人應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信用報告(a.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 信 用 服 務 機 構 名 稱 及 聯 系 方 式 請 查 閱 “ 誠 信 徐 州 ” [ 網 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務機構”專欄;b.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信用報告的時限為 5 個工作日,信用報告有效期為 1 年,有效期內可重復使用;c. 第三 方 信 用 報 告 須在 江 蘇 省 信 用 服 務 機 構 管 理 系 統 ( 系 統(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備案)備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為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督電話: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10.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銀行電子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開出)或保險公司電子投標保單(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繳納保費)。
2.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電匯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3.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電子保函或者保險公司電子投標保單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請投標人通過徐州市公共資源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在線辦理(網址:http://ggzy.zwb.xz.gov.cn/jryd/index.html)。
4.本工程01標段投標保證金金額:壹拾萬元整。
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新城區支行
開戶名: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01標段:賬戶號:6009018800012738310049981
5.銀行電子保函、保險公司電子保單的受益人(被保險人)為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銀行電子保函、保險公司電子保單按照“一標段一保函(保單)”的原則。電子保函(保單)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辦理。投標申請人開具的銀行電子保函或者保險公司電子投標保單的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聯系電話:4001538889、0516-67019013。
6.當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變更時,請及時在相應業務系統中變更信息,保證法人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一致性。
7.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8.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9.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生的利息一并退還。
七、獲取招標文件方法
1.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 8 月 1 日;
2.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 8 月 1 日9時30分;
3.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電子化招投標系統(http://218.3.177.168/xzhynew/);
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標截止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2年 8 月 1 日9時30分。
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九、評標辦法
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細則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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